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4月時,我參加人生的第一個半馬,神奇的是:「我完賽了,而且成績還不錯。」怎麼跑完的?老實說,我真的不知道!就這樣傻傻地跟著大家一起跑,然後不停超越前面的跑者,跑步時腦子有時空白有時思考些事情,憑著一股傻勁完成初半馬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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事後我回想,密集訓練的三個月,我除了參加體育品牌所舉辦的訓練活動和課程之外,就是利用下班或假日空檔,擠點時間自主跑步。下班後到接小孩的半小時,又或者假日趁孩子還沒起床前的40分鐘,只要有點零碎時間,我就去跑步。跑步的地點也很普通,家裡旁邊的操場,或者鄰近公司的運動中心,再不然就是帶孩子露營野餐時,就近在空地處跑跑。我發現「運動很簡單,只要你想,沒有藉口」!

急驚風個性如我,以前討厭慢跑,更厭惡長跑,對我來說,5分鐘能完成的事絕對不拖到6分鐘,可以想像「馬拉松」這種動輒30分鐘、一小時以上的運動,我根本敬謝不敏,但最終想運動的心,讓我克服這種厭惡感。我想運動,因為想讓身體健康、氣色變好,還有精神更佳;我想動,因為我想活得更久一點,可以陪伴長輩、照顧孩子,帶他們探索世界的美好;我想健身,因為不想隨著年紀增長,就喪失追求曼妙苗條身材的權利。這些看似世俗卻又簡單不過的原因,終究讓我擊敗惰性,起身去運動。再度證明「沒時間運動」、「找不到運動地點」等,都只是藉口罷了。

常常有朋友嘴上嚷嚷「下班後都累死了,哪還有體力運動!」再不然就是「哄睡完小孩都已經十點了,這麼晚還可以運動嗎?」。其實這些都只是不想「動」的理由而已,套一句很老套卻又很有道理的話「時間跟胸部一樣,擠一下就有」。試想:「每天下班後,你花多少時間滑手機?上網看韓劇?又或者跟網友連線對戰打遊戲?」從這些時間抽出十分之一健身運動,相信人人都能有馬甲線,都能成為擁有固定運動習慣的健康寶寶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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有另一種朋友,把運動這件事寄託在別人身上。他總是希望身邊的人能約他去運動,叮囑我下回慢跑一定得「揪」他。但這種人根本「揪」不成,我約他,他總有理由推託,說穿了,他根本不想動。真正想運動的不用別人約,自己就有動起來的意志力!

找一個能讓自己動起來的理由和方法,然後傻傻地去做,慢跑也好,快走也可以,或者做點居家體能動作,達到有效運動心跳率。我並非認為固定運動的人有多偉大,多了不起,又或者我們的體態有多完美(至少我不是完美體型因為固定運動近一年,一公斤都沒瘦),但是我們已經朝健康人生邁出一小步。

如果把運動這件事,放大到人生很多事情,恐怕也說得通。不要一直找藉口,又或者給自己一大堆理由,「做」就對了!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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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小麥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(0) 人氣(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