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換了一個環境,體重從未下降過。

同學S把我和CHIPS畫上等號,一年多來只要照相,角度很重要。照完之後責怪照相人技術不佳,橫照豎照都是大餅臉,殊不知問題出在自己身上,正所謂羊毛出在羊身上,肥羊如何成瘦羊呢?眼看回台灣在即,體重即將突破五十關卡,實在不得不警惕。

同學a-ka到Colorado實習成了hiker,從粉紅小天使變成sporty熟女,才3週就瘦了8公斤,前同事馬克夫婦更誇張,天天在網誌上大談自己的單車日誌,重重打擊了我。虧我一身小麥色健康膚色,初見我的人總以為我是體育健將熱愛大自然,但我充其量只是個一百公尺短跑的小將,國中時期花了一星期才學會三步上籃、高中時花了暑假一個月才學會漂浮,只因為不會跳水換氣游50公尺,就無法穿著綠制服拿到畢業證書走出校門。

啦哩啦雜一大堆,只是要宣示今天開始我的健身日記。

暫居St Louis實習三個月的我,家裡旁邊就是比紐約中央公園還大的Forest Park,實在無法再找任何理由下班回家、吃晚餐看電視就上床睡覺,於是,我要開始我的健身日誌了。

只是,正當我充滿雄心壯志時,卻發現自己沒帶球鞋來St Louis,是該如何大展身手好好運動減掉身上八百多磅的贅肉呢。不過,沒關係,穿上我的帆布鞋也是可以健走的吧。

健身日誌Day 1─健走一個半小時,最後以小跑三分鐘作收,只流下那幾滴珍貴的汗水啊!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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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小麥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(3) 人氣()